近日,中国残联、民政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助残暖冬”活动、加强困难重度残疾人帮扶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在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开展“助残暖冬”活动。
通知指出,新时代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推动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各项政策措施,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有效保障,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持续改善。同时要充分认识到,残疾人仍然是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困难群体,各级残联、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的部署,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做好民生保障各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困难重度残疾人关爱帮扶工作,不断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知强调,各级残联、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在元旦、春节期间面向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开展帮扶活动,传递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要深入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残疾人服务机构,面对面了解残疾人在生产生活、权益维护、托养照护、社会救助、康复服务、就医就学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特别要关注有没有突发性、临时性、急迫性的困难。对照当地社会保障政策、助残惠残政策,想方设法协调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特别是近期亟需解决的具体困难。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残政策,深入宣传“平等·融合·共享”的价值理念,传播社会正能量,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加强对残疾人心理状况的了解,增进情感交流,做好释疑解惑等心理疏导工作。要在“助残暖冬”活动中有针对性地关注残疾老年人、残疾职工、残疾青年、残疾妇女、残疾儿童等群体,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精准做好关爱帮扶工作。
通知要求,要把“助残暖冬”活动和常态化扶残助残工作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要广泛动员社会,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助残资源参与“助残暖冬”活动和困难重度残疾人帮扶工作。要注重工作实效,加强宣传引导,共同培育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氛围。